一、總則
為確保采購原、輔材料、零部件及外協加工產品的質量符合《預應力混凝土鐵路橋簡支梁產品標準和相關標準》的相關要求,根據《物資采購控制程序》和《外協加工控制程序》,特指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適用于XXXX制梁場所有供方和外協單位。
二、原、輔材料、零部件供方評價和管理
1、職責
梁場場長組織,成立由工程部、安質部、試驗室、合約部、物資部等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的評價小組,梁場經理擔任組長,保證評價工作的順利進行,物資部負責具體實施。
2、評價內容
(1)生產廠家
① 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
② 管理體系及相關證書;
③ 生產能力及供應能力;
④ 企業信譽度及售后服務水平;
⑤ 考察其產品在同類工程的使用效果;
⑥ 考察其產品的質量穩定性以及其對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影響;
⑦ 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或其它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對其產品的抽檢結果。
(2)供應商
①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合適的經營范圍;
② 具有同類物資生產廠家的銷售代理權;
③ 有足夠的流動資金且資信度高;
④ 近一年來有兩次以上供應同類物資的經驗;
⑤ 有較強的組織協調供應能力。
對供方的評價應保留必要的證據,評價結果應填寫《材料供應廠(商)審查登記表》、《供方評估表》,評價合格的應填寫《物資采購合格供方名冊》并建檔。
3、供方的再評價
(1)物機部會同相關部門每季度根據物資供方實際運作情況,填報主要物資《供方供貨質量管理表》,對主要物資供方進行重新評價。
(2)重新評價后,及時將與供方相關的各種信息反饋給供方,促進供方不斷改進,提高對供方的控制。
(2)在對選定供方進行評價的過程中,如果出現了問題,物資部應及時采取措施,對相關問題進行跟蹤處理,并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出現以下情況時,應及時取消其合格供方資格:
① 產品質量不符合產品標準或質量不穩定的;
② 產品供應不及時,延誤工期并造成損失的;
③ 哄抬材料價格,編制虛假企業資質文件,惡意擾亂本局物資采供市場;
④ 有其它違法違規行為;
⑤ 項目竣工后中斷供應關系的物資流通企業。
三、外協單位的評價和管理
1、職責
梁場經理組織,成立由工程部、安質部、試驗室、計財部、物機部共同參與的評價小組(必要時建設單位、監理單位一同參加)。梁場場長擔任組長,保證評價工作的順利進行,計財部負責具體實施。
2、評價內容
(1) 資質證書是合法有效的,資質等級、承包工程范圍、作業分包范圍符合外協要求;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是合法有效的,經營范圍符合外協要求;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或法律法規規定或其他合法有效的證件;
(2)與本公司或其他企業合作的業績良好;
(3)業主指定的外協單位,也應對其綜合能力進行評價,確認有能力滿足分包要求時,方可選用;
(4)根據外協要求對外協單位的規模、技術裝備狀況、采購能力、檢驗和試驗能力、人員狀況、質量體系狀況進行考核,證明外協單位當前具備承擔外協產品的質量保證能力。
對外協單位的評價應保留必要的證據,評價結果應填寫《外協單位評價表》,評價合格的應按《外協單位合格方名冊》建檔,并定期對其進行再評價,填寫《外協單位質量過程評價表》。
3、外協單位的再評價
為加強外協質量的控制,就采取駐廠監督或巡查的方式定期對正在實施合同的外協方進行重新評價:
(1) 安全生產管理
安全生產無事故為優;輕傷頻率不超標為良;重傷頻率超標為較差;發生死亡事故為差;
(2)施工質量管理
加工尺寸、精度滿足技術要求:無質量事故或隱患為優;有質量事故隱患但能及時糾正為良;發生一般質量事故為較差;發生嚴重質量事故(直接經濟損失2萬元以上)的為差;
(3)施工管理能力
現場管理規范:能按要求確保進度,嚴格管理,嚴格履行合同為優;能履行合同,達到要求為良;能履行合同主要條款,完成基本任務為較差;施工組織混亂,不能履行合同為差;
(4) 遵章守紀
外協單位人員能嚴格遵守規章制度,無違章違紀為優;能基本遵章守紀為良;少數人不能遵章守紀為較差;部分人打架斗毆,酗酒鬧事,干擾施工現場的為差。
重新評價應再填寫《外協單位月(季)度考評表》,重新評價結果合格的作為今后繼續使用的依據。評價結果不合格的應從合格分包方名冊中清除,正在施工的應終止合同,并及時予以清退。
4、相關記錄
本管理制度在執行過程中應嚴格按《物資采購控制程序》和《外協加工控制程序》相關表格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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